测取TOC使用的仪器的方法
【西安纯水设备http://www.gszys.cn】用仪器测取从水系统手工拆下的滑流和定时采集的样品的进水管路中的TOC。而用自动出水管路中样品输入系统处理大量定时采集的样品。USP尚不阻止验收技术的使用,但对下列仪器的试验方法作了限制,因为这些仪器能完全氧化二氧化碳(CO2)中的有机分子、能测量在无机碳(IC)与有机分子氧化中生成的CO2含量间识别CO2的碳含量、保持仪器检测极限值等于或小于0.05mg/L和定期显示设备的“适用性”。
在许多验收方法都可测取高纯化水中的TOC。所有验收方法都有相同的基本操作法、彻底氧化CO2的有机分子和测取该CO2。
根据上述概念,市场上供给的各种仪器都可使用三种基本方法,采用彻底氧化二氧化碳(CO2)中的有机分子,并测取CO2中的碳含量来测取水样品的有机碳。TOC分析仪不同组合中,通常使用4种氧化法和4种CO2测量法。预计总碳(TC)量可包括溶解的CO2产生的无机碳和必须从TC中减去的碳酸氢盐,以便在样品中产生总有机碳。而有些TOC分析仪采用先酸化样品,然后去除气体或真空排除CO2后再去除无机碳(IC)。制药水中的IC含量一般非常低,所以通常无需采用IC清除工艺。
TOC分析仪型号
试验室分析仪
进水管路分析仪
进水管路中能工作的试验室分析仪
USP验收测量TOC业已证明成熟技术时,一般应用试验室质量控制使用操作步骤。当上述技术在试验室为普通技术时,则对管路TOC应用要作异常限制。TOC分析仪必须:
保持校准良好,以保证测取可靠的、连贯的读数。
定期检查“适用性”
标准化
可在进水或出水管路中使用
若装在进水管路中,分析仪必须反映使用的水质量
超出偏差
超出读数可视为上述类型有机污染的直接结果。由于外部电干扰等,亦可发生测试信号。所有测试信号都必须识别,并正式加以说明。
必须提供处理超范围测试信号的操作步骤。而操作步骤应阐述连续验收读数后发生的短时测试峰信号,之后为类似验收读数,尤其在进水管路中使用时。操作步骤应列出潜在干扰源,若测试信号在若干验收读数前和后发生,则允许验收这种测试信号,无需再作调查。
使用进水管路中批抽样系统时,若将样品分析时间延长至30或60分,而不用较短的分析时间,则可将未说明的测试信号减至最低限度。本技术能在较长时间内测量更多的样品,然后在延长时间内按照统计分析给出记录结果。
表2-1 进水管路与出水管路TOC监测比较
进水管路 出水管路
特性 监控器应包括内装警报器,并将“超技术范围”偏差编程序。本监控器应采用常规极限响应法,并作适用性试验。 试验室仪器应能测取坚硬的氧化物含量,并应包括自动出水管路样品输入系统处理大量的定时采集样品。为此,需采用大量供给的清洁聚合物基样品容器。试验室仪器将需要试剂和控制气体。
安装费 根据上述特性,并安装单机组,费用居中。若安装多机组,则费用居高。 根据上述特性,费用居高。
运行费 费用低至高,这取决于仪器适用性和极限响应试验的能力以及安装的仪器数量。 费用高
建议试验频次 4~48次/日
建议频次根据仪器趋向特殊要求或“超技术规范”偏差有关要求以及随后的调查。请参见“特殊要求”章节。 1次/班
适用性和极限响应试验频次 按照文件记载 1次/班
2•2•6 USP23微生物的内毒素试验
微生物污垢和内毒素传统方法是在水系统使用点取样试验。
USP24在这方面尚无变化。
2•2•7 USP23 PH测试
需用符合USP24PH极限值的试验水,该水为第3级出水管路导电率试验的部分(PH值必须确认在5~7范围内)。试验可使用校准的出水管路中的仪表。必须使用已知PH值溶液,其值的范围为5~7的溶液进行校准。校准频次应保证保持精度等级。关于方法和频次的特殊建议,请求助生产厂。
2•2•8 验证的备用仪表
当作出有关验证的类型、地点和范围的决定时,不应排除监测仪的故障。因为必须从验收极限值中调查每个偏差,所以,应当与校准的试验室仪器一并补充进水管路仪表作为备用仪表。验证应包括出水管路方式运行,这可当作进水管路仪器的补充或替换方法。出水管路试验室试验亦应包括保持校准良好的备用仪器,以防万一主机组发生故障。
2•3制药用水质量技术要求
2•3•1规定水的质量
任何制药过程供给的水的质量,都必须符合最终产品所需的质量。这不足以详细说明符合USP中概述的两种制药用水的技术要求的水质量。两种水是指USP纯化水和WFI,这是最低标准。如需用更高的技术要求,这取决于产品的预定用途和生产生品使用的工艺。按照成品所需的质量,制订水质量技术要求的逻辑性,这是每家药品生产厂的责任。
制药用水的用途可分类为:
剂型生产过程中的配料
活性制药配料(API)过程中配料(API术语可与BPC即化学原料药通用。)
设备清洁或冲洗
剂型配料使用的水必须是USP专门规定的,并且必须按技术要求生产。对可能影响药品最终特性的各种临界工艺参数,需有控制论据。关于注射用药生产、某些眼药和某些吸入剂,预期应使用USP WFI水。
USP纯化水和WFI制药用水的专门规定生产、加工或制药工作配制中使用的水的基本要求。
关于制药用水无要求的某些应用方面,生产厂可制订相当于USP-WFI或纯化水的质量技术要求,具体制订取决于特殊用途。
API’s生产中作配料(无菌散装除外)或者清洗或冲洗循环作清洗溶剂使用的水技术要求,必须由生产厂确定。在有些情况下,可使用“饮用水”,或者可制订某些化学药品或微生物或内毒素质量规范,或者可使用一种制药用水。本技术要求应按照成品药污垢的潜力。如取得质保部门批准,必须作出水用途的决定。
如理由正当,在制药操作中,包括生产设备清洗/清洁和冲洗、试验室用途和生产中配料或配制散装活性制药配料,都可使用非制药用水(包括“饮用水”)。不过,制药用水必须与制备(作配料)制药剂型一并使用。关于制药和非制药用水,生产厂必须按照FDA“高纯化水系统检验指南”制订适用的微生物质量技术规范。对于非无菌制药药品,应按照药品的用途、药品的性质和对使用者的潜在危害评价细菌的意义。因此,盼望生产厂制订使用制药用水类型有关的细菌数目的细菌警戒和作用等级。该等级必须符合所讨论的系统工艺要求和历史记录。美国药典规定:通常考虑允许使用的作用等级饮用水为500CFU/ml、纯化水为100CFU/ml和WFI为10CFU/100ml,并且可以根据水的用途规定得更严格。后面还要讨论微生物系统设计设想(见第8章)。
用户应考虑制药用水中的细菌会否危害药品储藏或药品的稳定性,或者制药用水可否与病原菌或内毒素一起毒害药品。所以,必须定义符合生产药品要求的专用微生物目标和标准。供水系统必须符合上述目标,并必须制订和履行监测计划,其目的是用文件证明上述标准是始终符合的。
供水系统设计涉及的工程师必须了解使用点供水中的化学药品和微生物的品质属性。
制药用水和蒸汽的最终质量,由生产工艺和成品、供水的质量、预处理和最终处理分系统、贮水/配水系统设计的操作/维修步骤确定。应当努力谋求专家的QA忠告,以便对这一重要领域给予更详细的意见。
2•4临界工艺参数
临界参数定义为在处理阶段时或处理阶段后直接影响水质量的参数。例如:热消毒循环的水温对水质有直接影响。
关于化学制剂的纯度,可以在每个关键工序或其后监测品质属性,并可直接确认该工序的本身特性。由于微生物品质无法实时直接监测,所以控制微生物生长所用的参数通常(取决于系统)认为是至关重要的,诸如温度、UV强度、臭氧浓度、循环速率、消毒步骤、正压力等等。
关于生产制药水的系统,正式专题篇目(包括生物含量和内毒素)中规定的特性构成临界属性。精密仪表系指测取临界属性或参数的仪表。
2•5符合GMP问题
达到管理要求问题,主要是制订一个合适的技术规范,并用有效的、合适的方法验证/记录达到了这些技术规范要求。诸如安装质量、抽样和试验步骤、操作和维修步骤、保存记录等等问题,其重要性常常比纯化/分配水所选择的特殊工艺还要大。
预计使微生物问题更严重的基本条件,一般包括系统设计条件,诸如滞止条件、低流率区域、供水质量差等等。
采取减轻上述问题的措施包括:
连续不断湍流
升高或降低温度
表面光滑、清洁,尽量减少培养基累积
经常排水、冲洗或消毒
淹没配水环(保持配水环正压)
正确设计、安装和保养系统
当化学药品品质控制重要时,制药用水系统的主要挑战是保持微生物质量。制药工业和管理机构都认识到防止微生物生长保持连续不断再循环系统高温(65℃~80℃)的有效性。蒸馏法取得成功的历史悠久,并且有完好的文件记录,但是,并不是生产内毒素极限值之内的用水所考虑的唯一技术。反渗透法是USP接受的用于WFI的另一种唯一技术。目前,已成功使用超滤法生产严格的内毒素极限值之内的满足WFI属性的用水,但是,无法按规程生产制药用水等级的WFI。
因为影响系统中任一单元运行的设计和操作因素会影响整个系统,所以,必须整体考虑制药用蒸汽和水的每个处理系统。为此,判定进入系统的水质参数和生产的制药用水或蒸汽的质量参数是非常有用的。随着每一工序渐进,应增进水的质量。增进一种质量属性(例如导电性、尘粒含量或颜色)的措施,并非一定会增进另一种质量属性(例如微生物数目)。
2•6设计范围与工作范围
本指南承认在“设计范围”与“工作范围”之间有区别,并且承认该区别对验证和设施系统的运行的影响。这些标准定义为:
设计范围:系指设计师当作确定设计水系统特性要求的基础而使用的规定范围或控制变数的精度。
允许工作范围:系指能生产合格的药品用水中经验证的临界参数的范围。
正常工作范围:系指在正常操作时,由生产厂可按参数(即:导电性)的期望验收值选用的范围。该范围必须在允许的工作范围内。
a) 若水或蒸汽系统符合全部所述的设计条件,那么,从GMP观点看,系统运行是否合格,这取决于允许工作范围内运行。
b) 制药用水生产系统的性能标准可以要求成品水质量导电率为0.5µs/cm(2莫姆/cm)或按设计条件更好。不过,该制药用水的允许工作范围可以允许生产导电率为1.3µs/cm(0.77莫姆/cm)或更好的优质水。生产水的正常工作范围最后由生产厂以导电值约1.0µs/cm(1.0莫姆/cm)或更好的值确定,以便给操作提供舒适的环境。
c) 正常工作范围不得超过制药用水的允许工作范围。设计条件选择应反映GEP。
d) 对生产厂来讲,与正常工作范围同时采用报警和作用极限概念,这也是很好的做法。报警和作用极限应依据系统的实际能力。报警极限以正常工作经验为基础,并在达到作用极限前采取纠正措施,这定义为通过产品验收标准制订的工艺条件。作用极限偏差必须当作批记录的一部分保存,因为该偏差代表离经验证的参数的偏差。 纯水设备,西安水处理设备,西安去离子水设备。医用GMP纯化水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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